周葉中說,設立憲法日,是要從形式上提升人們對憲法的遵從;公職人員向憲法宣誓擇地昭示著,其權力來源于憲法。在工作中,公職人員要時刻想到對憲法和法律負責,而不是一味對提拔他的領導負責。
憲法專家:中國現在不走法治這條路就沒有前路了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周葉中。
12月4日是首個憲法日,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周葉中日前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指出,當前我國憲法的貫徹實施還沒有完全到位,憲法有作用,只是作用還不夠大。
他認為,設立憲法日,是要從形式上提升人們對憲法的遵從;公職人員向憲法宣誓擇地昭示著,其權力來源于憲法。在工作中,公職人員要時刻想到對憲法和法律負責,而不是一味對提拔他的領導負責。其次,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權力是有邊界的,公職人員必須依照憲法和法律在權力界限內履行職責,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澎湃新聞:現行憲法在中國的發(fā)展過程中起到了怎樣的作用?
周葉中:各個方面的作用都有,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規(guī)定國家的根本任務、根本制度及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內容。在現實生活當中,憲法講的是整個國家的運行,比如國家的基本制度、基本任務、基本職能都是按照憲法在落實。
然而,當前我國憲法的貫徹實施還沒有完全到位,所以有人說我們的憲法是“閑”法。這個說法是不準確的,憲法是有作用的,只是作用不夠大。
某些地方的領導,還是習慣于原來的人治思維,對憲法的遵循不夠。講起來都很認可憲法,但到了真正行使職權的時候就忘了。
澎湃新聞:四中全會提出設立國家憲法日,還要求公職人員向憲法宣誓,這有何意義?
周葉中:按理說,憲法是國家根本法,它應該有至高無上的效力,所有的組織、所有的人都要敬畏憲法。但現在有些人不把憲法當回事,這是非常要命的事情。
設立憲法日、向憲法宣誓,這就像以前司法改革的時候,學習國外法庭的格局等,至少要在形式上先學到位。設立憲法日,也是要從形式上提升人們對憲法的遵從。
向憲法宣誓表明,公職人員的權力來源于憲法和法律。宣誓過后,公職人員就要對憲法和法律負責,而不是一味對提拔他的領導負責。
所以,宣誓制度不能簡單地看成一個儀式,它昭示著權力來源于憲法。公職人員在工作中,要時刻想到對憲法和法律負責。其次,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權力是有邊界的,公職人員必須依照憲法和法律在權力界限內履行職責,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澎湃新聞:中央正下大力氣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您怎么看待?
周葉中:不僅學界,我認識的各級領導干部在力推法治的問題上都有高度共識。中國現在不走法治這條路就沒有前路了,只有這一條路能夠使我們國家的各個方面發(fā)展下去,其他路是行不通的。而且現在是問題倒逼著我們要加快速度。
2004年,時任國家主席的胡錦濤第一次提出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治國,依法執(zhí)政首先要依憲執(zhí)政,這是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50周年紀念大會上提出的。2012年12月4日憲法30周年的時候,習近平總書記也提到了這點。所以這次在四中全會《決定》里加以規(guī)定。
澎湃新聞:如何落實依憲治國?
周葉中:整個法治都來源于憲法,如果憲法都不能夠很好的實施,法治肯定行不通。四中全會提出,一切違法憲法的行為都要追究,無論是黨員還是官員,都要追究。現在問題就是怎么落實。
此前,不少專家提出設立憲法委員會和違憲審查機制來監(jiān)督和保證憲法的實施。我覺得憲法規(guī)定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憲法、監(jiān)督憲法的實施,這即是違憲審查機制。
但這一機制并未有效落地,人大解釋的范圍、程序、法律效力都沒有明確,人大監(jiān)督的對象、程序、后果也沒有明確,所以四中全會就提出了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對憲法的監(jiān)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
澎湃新聞:您怎么理解法治這個概念?
周葉中:我們辦事情的時候不再想著找人,而是想著找規(guī)定、規(guī)則,那個時候法治就差不多了。但是現在你看隨便什么事,都問有沒有熟人。這種習慣思要扭轉過來需要一個過程,所以我始終覺得法治文化很重要。
如果沒有法治文化做支撐,法律條文、法律體系就沒有辦法轉化成法治體系。所以這次四中全會提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這個很好,但是如果中間沒有法治文化做支撐,沒有法治社會做基礎,法律規(guī)定和規(guī)則就可能是掛在天上的,不可能轉變成法治體系。
針對這種情況,一方面是通過考核機制、考核內容的調整,另一方面是通過具體的實踐工作,實實在在地增強領導干部和人民群眾的法治觀念,提升他們的法治素養(y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