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全國兩會民意調查,“收入分配”關注度總是高居前列。今年兩會,“收入分配”位列新民網網民最關注議題之首,位列網網民最關注議題前三。
全國政協委員遲福林,今年再次就收入分配改革發(fā)出“到了該做決斷的時候”吶喊。遲委員呼吁:“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出臺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爭取年內出臺實施。”
昨天,溫總理所作政府工作報告對收入分配改革作出如下四段關鍵性闡述:
“抓緊制定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完善工資制度,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穩(wěn)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促進機會公平。”
“規(guī)范收入分配秩序,有效保護合法收入,堅決取締非法收入,盡快扭轉收入差距擴大趨勢。”
解讀政府工作報告就收入分配改革所作原則闡述和立場表白,與遲委員的呼喊及背后數億民眾的“增收渴望”完全契合。現實的問題在于,缺乏將紙面承諾落實于行動的改革舉措。
要想基本滿足億萬民眾的“增收渴望”,最能見效,亦屬當務之急的“改革舉措”,當推從速制定并頒行《工資條例》,也即將“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和“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這兩項收入分配改革的關鍵項,納入接受國家法制約束之軌道。
貧富差距持續(xù)擴大的“第一病因”首推收入分配失公,縮小貧富差距,首先要縮小工資性收入差距。因為這一部分人與人之間作對比最感性,不公平感受也最強烈和最直接。十六大政治報告就已經作出了進行收入分配改革的承諾,2008年就有過頒行《工資條例》之打算。那年下半年金融危機導致這件大事“流產”。2009年拿出4萬億元財政資金刺激經濟,這件大事繼續(xù)擱置自不待言。2010年初承諾“力爭在年內頒行”再度擱淺,到2011年則“目前尚無時間表”。
無須過多解釋,假如《工資條例》繼續(xù)“難產”,遲委員所呼吁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出臺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所及的“方案”,就缺乏必需的法制基礎。
除從速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為中下層民眾增收,稅收環(huán)節(jié)也大有潛力可挖。譬如個稅起征點20年間上調了四回,可居民勞務收入800元個稅起征點卻20年不作上調,實在不應該啊!再譬如,個稅起征點繼續(xù)上調是“替民增收”立竿見影之手段,是否應該再行提高,讓利于民眾,何必等到民意高漲再行調整呢?
收入分配背后的貧富差距,是當今中國社會背負的一個“馬蜂窩”,早摘除肯定比晚摘除要好。現在下決心摘除,用“竹竿”也許就能把它捅下來。再拖下去,將不得不動用“消防員”(生活中,人們常見消防員戴著面罩站在登高車上摘蜂窩),果真那樣,社會成本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