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總體上,中國自下而上的變革的確獲得了巨大成功,但政府主導下的改革仍舊舉步維艱。中國近三十年來所取得的成就,大多是變革所帶來的成就,而非僅僅是政府主導下的“改革”所帶來的收益。
中國三十余年的改革,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但也面臨著巨大的困境與難題,分析中國改革成功的原因,并探討中國進一步改革的方向和思路,對于中國順利實現(xiàn)社會的現(xiàn)代化轉型將具有啟示作用。
一、中國經濟改革的制度邊界——社會主義制度
在堅持社會主義制度的前提下,在社會主義憲法制度的大框架內進行改良和創(chuàng)新,探索建設和發(fā)展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完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和體制,是中國政府對經濟改革目標的定位[1]。這種定位決定了中國改革的政治方向,也框定了中國經濟改革的物質前提。
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人民付出巨大社會成本之后的制度選擇,具有歷史的必然性,在改革開放中,之所以堅持社會主義,主要在于社會主義制度中包含著改革可資利用的巨大歷史、價值、組織和體制資源。
一是通過革命獲得的民族統(tǒng)一和獨立的地位,這是中國走向現(xiàn)代化和保持社會穩(wěn)定的最大物質保障,也是改革開放的前提條件。中華民族的統(tǒng)一與獨立是中國人民經過百年奮斗并為之付出巨大成本而獲得的,這個成果的獲得固然屬于全中國人民,但是卻與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與社會主義的革命路線密不可分。
二是社會主義道路所具有的價值資源。在中國救亡圖存的革命歷史中,社會主義革命道路在中國內地贏得民眾的支持,就在于中國人民對社會主義的潛在價值和發(fā)展有著巨大的預期和期盼。中國人民期盼社會主義能夠使中國走向獨立和富強。民族獨立的期盼已經現(xiàn)實,至于第二個期盼——富強,中國人民還需作更大的努力。一部分人之所以對社會主義制度的信心發(fā)生了動搖,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計劃經濟沒有滿足人們對社會發(fā)展的期盼。盡管目前社會主義制度的發(fā)展仍舊存在著巨大挑戰(zhàn),但至少到目前為止中國經濟發(fā)展是在社會主義制度框架內取得的,而且社會主義制度也初步實現(xiàn)了與市場經濟的結合。
三是中國政府所擁有的組織資源。首先,執(zhí)政的中國共產黨所建立的政府組織系統(tǒng),具有管理經濟與維護民族統(tǒng)一、保障社會秩序的雙重經濟政治功能。把中國與同時期其他發(fā)展中國家比較,中國有一個很強大的國家結構,可以作出非常“強硬的決定”,可以在沒有很多人對這些決定制造政治訴求的情況下,作出強硬的決定。當然,這種能力和資源有可能會被濫用,正因為如此,黨的正確領導是相當關鍵的[2]。強的政府管理體制,對于市場經濟制度的建立具有兩面性:一方面,權力集中的強政府,是制約市場經濟發(fā)育的障礙;另一方面,權力集中的強政府,它所擁有的強大社會組織和動員功能,又是中國在建立市場經濟過程中,在保證社會秩序的前提下,有計劃、有步驟地學習市場經濟、導入市場經濟、啟動和推進市場經濟改革所需要的。從此種意義講,計劃經濟時代遺留下的政府,既是中國改革對象,又是中國改革的資本。
其次,中國改革前的社會主義建設為改革開放奠定的某些物質經濟基礎是有目共睹的。在計劃經濟時期所建立的國民經濟體系,與計劃經濟遺留下的政府一樣,同樣具有雙重功能。相對于市場經濟而言,在計劃體制下運行的國民經濟體系,是改革的對象,然而,在市場經濟沒有完全建立之前,這個計劃經濟體制不僅是原國民財富的保存體系,也是維持原經濟存量的財富增長體系。而且,在改革前的社會主義建設時期,中國政府為人民的健康、教育(包括技術教育)、生活水平等所訂下的指標,是第三世界國家很少能夠企及的。這段時期也為日后的改革開放培育了訓練精良、條件不俗的勞動力??傊?,改革前的許多成就,對中國的改革功不可沒[2] (P131)。
二、中國改革保持社會穩(wěn)定的安全防線——農村承包責任制改革
農村和農民問題是中國改革啟動中遇到的最大難題。劉易斯認為,現(xiàn)代化過程是一個工業(yè)化的發(fā)展和解構傳統(tǒng)農業(yè)同時推進的進程。與工業(yè)化進程相伴而生的是農業(yè)部門的勞動力向工業(yè)部門的轉移、農村的城鎮(zhèn)化、農業(yè)產業(yè)化的過程。農村與城市、農業(yè)與工業(yè)兩元并存的結構將是長期的,在二元結構中,農業(yè)被解構中,工業(yè)被建構中。世界工業(yè)化發(fā)展進程通常遇到的困境是,由于農村、農業(yè)的解構速度往往快于城市建構的進程,以至會引發(fā)出大量社會問題。對于擁有8億農業(yè)人口的中國而言,現(xiàn)代化帶來的解構農業(yè)的過程更是充滿著巨大風險。如何將農業(yè)解構過程中的風險降到最低,這是中國現(xiàn)代化和改革過程中遇到的最大難題。對于這個難題,中國政府是通過在農村推行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解決的。中國農村實行的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的改革所產生的效應和意義是深遠的,其意義遠遠超出了這項改革本身。
首先,農村承包責任制改革,在基層為中國的改革建立了一道堅固的政治和經濟安全防線。通過農村承包責任制改革,按人口數(shù)量均衡分配承包的土地為占中國人口總數(shù)80%的農民提供了一個起碼滿足生存需要的物質保障。從歷史的經驗看,大量失去作為生存依靠的土地的流民往往是社會危機與動蕩的重要根源。在中國改革中,由于有一塊能夠給農民提供基本生存條件的土地,農民就不會因為在城市找不到工作而成為流民。土地承包制不僅為中國農民提供了最起碼的生存需要和福利保障,而且也是一種保障中國社會穩(wěn)定的安全制度。
其次,從市場經濟的發(fā)展來看,80年代農村改革的成功推動了中國市場經濟的前期發(fā)育。中國農村土地承包制改革其實是一種關于土地產權制度和土地要素準市場化的改革,它是交換農業(yè)和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發(fā)展的基礎和前提。通過農村土地承包制改革,農民的身份從公社社員轉換為自由農民,成為了中國市場經濟能夠利用的最早的市場化的勞動力。土地要素的準市場化和農民自由身份的獲得,為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發(fā)展提供了條件。隨著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的崛起,中國內地最早真正依靠市場而形成的資本和參與市場競爭的主體,得以在計劃體制之外形成。
再次,綜觀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的三十余年,由于相比較于人民公社的生產隊體制,家庭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提供了一種與生產過程特性相匹配的監(jiān)督制度,監(jiān)管成本大大降低,效率大大提高,因而成為了農民收入增加和逐步消除中國農村貧困的關鍵性制度因素[3]。農村承包制改革帶來農業(yè)生產率的提高和1980年代初期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的發(fā)展,并且是在國家沒有資金和物質投入的前提下,僅通過制度安排創(chuàng)新而取得的巨大成果,其意義不限于農村,它使中國整個工業(yè)化的道路發(fā)生了歷史性的轉折。農村改革顯示出的制度創(chuàng)新效應,極大地激勵與推動了中國市場取向的改革。
三、中國改革的實質——經濟的自由擴展
國家作為一種制度,最重要的莫過于為所有的公民創(chuàng)造一種自由發(fā)展的空間,創(chuàng)造一種相互信任的預期,規(guī)定一種人們行為的規(guī)范。從這種意義上說,國家制度不過是為了滿足人自由發(fā)展的需要,也就是馬克思所說的為了實現(xiàn)自由人的聯(lián)合[4]。
對于中國的改革而言,無論是“包產到戶”、“放權讓利”、“承包租賃”、“股份化改制”還是“大力發(fā)展民營經濟”,都是在一定程度上放松國家權力對微觀經濟主體和微觀經濟活動的控制,亦即使從地方政府、企業(yè)主體最終到每個人的經濟自由權利得到不同程度的擴展。中國經濟轉軌的市場化改革,核心不是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yè)分權,而在于放松或者取消政府對私人經濟的管制,促進非國有經濟的生長和發(fā)展[5]。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實質意義就在于使被計劃經濟“禁錮”的“權利”得到了部分的釋放。
政治上高度中央集權與經濟上高度國家壟斷是中國在改革開放之前的經濟、政治與社會體制特點。國家以全民或集體的名義實際控制了全部的經濟資源和經濟組織,國家占有所有人的全部社會勞動,按政治分類和階級身份來分配全部勞動成果;任何個人、任何組織除了依附于國家權力以外就無法生存。
作為自發(fā)改革行為的“家庭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經過推廣,演變成為一種高度成功的農村改革,它使家庭取代生產隊成為農業(yè)的基本作業(yè)單位,農業(yè)產出大幅提高,農民溫飽問題基本得以解決。農村改革的重要意義不僅在于農民與土地之間權屬關系以及農民對其勞動成果的收益分配權的變化,而且主要在于國家權力和集體對農民的束縛大大減少,家庭成為基本上自治的生產、生活單位,國家對農民的生產活動和私人領域的生活不再發(fā)生強制效力,農民享有了戶口管制下的小圈子里面的人身自由,對于自己的人身和勞動具有了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在農村,正是自由帶來了活力。此外,與“家庭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相伴而生的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發(fā)展是在市場意識比較強烈和國家經濟統(tǒng)制比較薄弱的地帶自然、自發(fā)地興起的,并沒有國家政策的導向作用。
盡管中國的經濟改革一定程度釋放了農民被束縛的部分權利,但農村改革給予農民的自由是非常基本而有限的,僅是自然人的人身自由而已,農民仍然不能平等享受一個國家公民理所當然應該享受的平等權利,戶籍制度和由國家主導的歧視政策給他們的自由設立了一道身份障礙。
在支配城鄉(xiāng)關系格局的整個政策取向尚未發(fā)生根本改變的條件下,農民收入并不能完全通過增加農業(yè)生產而獲得繼續(xù)提高。隨著農業(yè)多種經營和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吸納能力減弱,以及改革推動的國民經濟高速增長,農民選擇了“用腳投票”的方式通過跨地區(qū)流動尋找非農產業(yè)就業(yè)機會,形成了人類和平時期最大規(guī)模的勞動力流動。中國農民的這種選擇,對改革開放時期令世人矚目的高速經濟增長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也為自己贏得了越來越有利的政策談判地位[6]。廢除城鄉(xiāng)分離割裂的二元戶籍制度,賦予農民明晰規(guī)范和完整真實的房地產權,讓中國農民擁有自由、地產和房產,不僅可以使農民獲得現(xiàn)有的財富存量,更可以使農民獲得未來的財富增量[7]。
與農村的情況相類似,改革以前城市居民長期以來一直被禁錮在“單位”中,“單位”是基于中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和計劃經濟體制所形成的一種特殊組織,是國家進行社會控制、資源分配和社會整合的組織化形式,承擔著包括政治控制、專業(yè)分工和生活保障等多種功能[8]。城市居民工作、生存與生活必須依賴單位,單位滲透進城市居民幾乎全部的公共和私人生活領域。城市居民能夠從單位獲得一定程度的生活保障,保障的標準不是基于單位的效益,而是決定于單位的行政級別,根據單位行政級別的高低,其成員被提供不同等級、不同范圍的福利保障。城市的改革表現(xiàn)為私有經濟依兩個路徑的發(fā)展和國有企業(yè)改革,私有經濟的發(fā)展表現(xiàn)為:一方面呈現(xiàn)為私有經濟的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另一方面是通過對國有企業(yè)的“改制”和“股份制改造”,靜悄悄地完成了部分公有經濟的私有化。二者都表現(xiàn)為是從國家經濟權力的包圍中向外突圍,哪個地方的包圍較為松懈,哪個地方的城市經濟改革就比較到位。新中國成立后,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生活中,國有經濟占有主體功能和主導地位。而國有經濟的微觀基礎正是國有企業(yè)。國有企業(yè)改革必然要成為經濟體制改革的最為重要的內容和中心環(huán)節(jié) [9]。國有企業(yè)改革實踐大體上經歷了三個發(fā)展階段:擴大企業(yè)自主權,在一定程度上實現(xiàn)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兩權”分離,以及建立現(xiàn)代企業(yè)制度[10]。一直以來,國家在市場和行業(yè)的準入、稅賦標準、政府補貼等方面為不同投資主體的企業(yè)設定了不平等的權利義務,眾多的市場領域仍然不允許私人資本和外國資本進入,國有企業(yè)在上述方面明顯占有先天優(yōu)勢,然而卻績不如人。與國企多年的經營窘境相對照,非國有企業(yè)的發(fā)展十分迅猛。究其根由在于國企不像私企那樣擁有較為自由的自主經營權,其仍籠罩于強大的國家權力之下,國家對國企利益的保護難能抵消對其創(chuàng)造力的束縛。
讓農民和市民擺脫對公社和單位的人身依附,讓企業(yè)擺脫政府的束縛,這正是經濟改革的實質涵義。絕對國家權力的松動使農戶和民企有了生存空間,這是國家對改革最大、最實質的貢獻。
中國的改革如果說取得了成就,其實質在于作為個人、家庭和企業(yè)的“經濟人”有了最基本的經濟自由。讓更多的人、更多的企業(yè)擁有平等的自由,保障所有人都有同等的自由選擇機會,仍然是中國經濟改革進一步深化的必由之路。
自由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本質所在,也是它得以不斷創(chuàng)新、不斷發(fā)展的活力的源泉。因為有競爭,所以企業(yè)經營者必須不斷改革經營方式,革新生產工具,改善技術條件,降低生產成本,提高勞動效率,以求在同行業(yè)中出奇制勝,從而獲取更多的利潤,并推動社會生產力的發(fā)展。而沒有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受到非經濟力量干預、控制的市場經濟,則會制造競爭者之間的不平等,違反優(yōu)勝劣汰的市場規(guī)律,使市場經濟處于一種病態(tài)的無序狀態(tài),甚至出現(xiàn)劣勝優(yōu)汰的現(xiàn)象,阻礙生產力的正常發(fā)展[1]。
四、中國改革的拓展——政治體制改革
經濟增長需要制度前提,制度的改進則會推動經濟的增長。中國過去三十年持續(xù)的經濟增長就是政治與經濟制度變革的產物。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涉及的是與經濟活動相關的制度的變革,而這些制度必然包含政治性制度的內容,中國經濟在過去幾十年之所以出現(xiàn)快速增長,主要是因為在過去若干年中,政治制度發(fā)生了一些有利于經濟增長的變化。經濟領域改革的起點是生產資料公有制與集中計劃制度。任何關于產權制度的變革,都必然涉及憲法性變革和最高層次的政治改革。過去三十年間,中國經濟增長與憲法性制度的持續(xù)變革是同步進行的。中國經濟上每一次改變都是通過相應的政治過程進行的。
三十年來,中國政治體制改革已經取得了相當大的進展,但改革進程艱難曲折,改革任務依然遠未完成。當前,中國社會與經濟中面臨的重大矛盾和突出問題,歸根結底,或多或少都與政治改革不到位有直接和間接的關聯(lián)。一方面,傳統(tǒng)指令性體制下的固有頑疾還遠末根絕;另一方面,我們離成熟的、法治的市場體制還相距甚遠,但權錢勾結的“壞的市場經濟”因素卻為禍日深。目前,一些對中國造成最多困擾的老、大、難問題,其嚴重程度與解決的難度,與民主化不足,法治不健全,以至不能提供公平、平等的制度環(huán)境有著莫大的關聯(lián)。近年來,經濟體制改革雖不斷有技術性進展,然而,在財稅、要素價格改革等政府曾做出莊嚴承諾的領域,迄今為止尚無重大突破。其主要障礙便是政治體制改革緩慢。由于政改滯緩,文化、社會體制改革亦難有大突破。深化改革障礙重重,令公眾對改革本身的評價和預期產生分歧,改革“邊際效益”已呈現(xiàn)下降的趨勢。
中國前三十年的改革主要集中于經濟領域,對于非經濟領域中的政府體制改革和社會法治建設則涉及不多。這種情況在相當程度上限制了市場經濟中的優(yōu)勝劣汰機制的作用,妨礙著資源的優(yōu)化配置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換,也威脅著社會穩(wěn)定和社會和諧。可以說,我國非經濟領域中制度創(chuàng)新的滯后已成為當前中國改革面臨的一大瓶頸,如不能及時化解,將嚴重扭曲我國經濟領域中的市場化改革,并可能導致“壞”市場經濟在中國的形成和固化。在今后的一個時期內,能否加快政府體制轉型,確立法治約束下的公共服務型政府,已成為決定我國能否確立“好”市場經濟體系的關鍵[7](P115)。
中國的改革事業(yè)已經走到了這樣一個地步,即政治改革已經成了中國改革無可回避的課題,若再不真心實意地解決政治制度的根本缺陷,市場“開放”規(guī)模仍可擴大,而實質性的“改革”就確實難以為繼了。
過去三十年中,中國存在兩個平行的制度變遷趨勢:一方面,民眾自由、權利有所擴展,從而釋放出創(chuàng)造性,而實現(xiàn)了經濟增長、社會文化發(fā)育和政治的部分民主化、法治化。另一方面,深層次的政經框架并沒有發(fā)生根本變化,因而,權力沒有受到有效約束,權力和資本相互交叉持股,逐漸形成了制度化的官商合謀分利體制。在過去的三十年中,在中國經歷了相當高速的經濟增長的同時,政府依然控制著最重要的資源,并主要由壟斷性國有企業(yè)經營。各級政府依然深度卷入經濟過程中,對經濟活動進行直接干預、控制。
作為中國漸進式改革“放權讓利”的結果,原來集中控制的權力結構放松了控制的力度和范圍,長期被抑制的各種要素獲得了一定的發(fā)育空間。這種放松帶來增長與社會活力。但是,這些被釋放出來的要素受到原有制度框架的限制,沒有有效地組織起來,社會的碎片化仍舊很明顯,非政府組織的發(fā)展明顯滯后。因為沒有組織起來,所以也就沒有被容納到正式制度中,成為制度的支撐。由此也就形成一種新舊失衡局面:舊有制度大面積軟化、崩塌,新制度卻沒有及時成型、替代,出現(xiàn)了嚴重的制度真空。
經濟體制改革的實質是,憲法、法律施加給普通民眾的限制被削弱,普通民眾可以相對自由地參與各種經濟活動,如可以進入某些行業(yè),自由安排自己的職業(yè)等。由此,國民成為經濟過程中分立而合作的經濟決策主體,他們在相當程度上可以支配自己的經濟活動。也就是說,在經濟領域中,人民主權原則得到了部分確立。當然,只是部分地確立,民眾還有相當一部分權利仍然受到限制,甚至被剝奪。而這些權利之恢復、行使,則需要更深層次的體制突破。
其實,所謂的政治體制改革的本質與經濟體制改革是相同的,那就是讓那些已經享有部分自由和權利的民眾更為充分地參與公共事務治理,這包括參與立法過程,參與行政、司法等決策過程,讓他們成為各種類型的公共決策過程的決策主體,也就是說,在政治領域中,真正地確立人民主權原則。政治體制改革的關鍵是:每個民眾均可更為自由、便利地參與各個方面、層級的自治;各個層級的政治性代表日益真實地代表民眾參與公共事務決策,從而讓民眾意見支配立法與決策過程。
經濟改革取得初步成果的根本原因在于,作為個人、家庭和企業(yè)的“經濟人”有了最基本的經濟自由。經濟改革如此,政治改革亦如此,政治改革的主要手段和實質后果,同樣也應該是讓作為公民(和公民團體)的“政治人”獲得充分的公民權利和政治參與的實質自由。
五、中國改革的選擇——改革與變革
經過三十年對“改革”現(xiàn)象的體驗,使人感覺到,似乎改革只是一種政府“領導(主導)”下的通過政府的設計而施行的自上而下的改革,缺乏來自社會公眾的變革要求,在很多時候只是脫離公眾的單方面的政府行為。事實上并非如此,在中國的經濟改革進程中,最成功的制度變革——“家庭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這種以農民生產經營及剩余獲得自主權為核心的農村制度形式,就改革的動力而論,其實是一次在社會公眾的要求下自下而上的成功變革的典范。農村改革起步之后,中國社會變革的另一個成功之處就是民營經濟的自發(fā)興起,這也是一個典型的由社會公眾的變革要求而自下而上的成功變革的范例。
上述提到的兩個社會改革,總體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它不僅為當今中國改革開放政策的制定奠定了合理性的基石,也是中國經濟得以增長發(fā)展的制度源泉。但是在此以后,與上述社會變革形成鮮明對照的是,政府“領導(主導)”下的一些改革卻進展緩慢。
應該說,從推動改革的動力上看,改革應該分為自下而上與自上而下兩種,前者一般自發(fā)興起于社會,它有可能要通過政府的支持才能成功,也有可能不需要政府的支持而獲得成功,中國農村的“家庭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就是此種類型的改革,此類改革往往會導致社會變革與革新,推動社會進步;而后一種自上而下的改革,往往以政府為主導而發(fā)起,不過此種改革成功的關鍵在于他是否與社會公眾的利益訴求一致,很難想象一種與社會公眾利益相抵觸的改革會獲得成效。政府主導類型的改革的方向往往界定在以不損害并維護政府既得利益階層的利益的范圍內展開,甚至有可能成為既得利益階層擴大自身權力與收益的工具。換句話說,如果一種改革的方向與大眾利益不相符合,是不可能導致社會革新的,目前中國需要的改革是那種能夠得到大多數(shù)民眾擁護支持并能夠引起社會革新的改革,而不是那種被既得利益群體利用來維護自身利益的改革。
另外一個更應該深思的問題是:如果中國的改革長期在政府的“主導”下,中國社會基本上喪失了自我發(fā)展、自我完善的機制與積極主動性,一切都要等待政府的安排。這種“消極社會”的形態(tài),如何能夠自主創(chuàng)新與世界競爭?因此,今天的中國仍然沒有走出計劃經濟的巨大陰影,仍然需要等待著政府對社會事務的安排。當今中國改革實際上是以計劃經濟的形式與手段謀求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而這本身就是一種悖論。
總體上,中國自下而上的變革的確獲得了巨大成功,但政府主導下的改革仍舊舉步維艱。中國近三十年來所取得的成就,大多是變革所帶來的成就,而非僅僅是政府主導下的“改革”所帶來的收益。
在此,我們應該區(qū)分三個重要的概念,即“改革”、“變革”與“革命”。它們是社會發(fā)展的三個不同范疇,是與社會矛盾性質具有必然對應性的三種社會發(fā)展形式。改革是一種慣常的社會發(fā)展形式。社會的發(fā)展就是在改革中進行的。改革中,社會的上層建筑和經濟基礎,生產力和生產關系之間沒有激烈矛盾沖突,只需協(xié)調和完善。改革可以在社會的各個領域單獨進行。變革卻是社會的轉型,這時社會的上層建筑和經濟基礎,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矛盾已有激化的趨勢,通過改革不能改變這種激化的狀態(tài)。變革需要社會各個領域大跨度改革同步進行,但社會的基本形態(tài)和性質不需要改變。革命是社會的重建,是社會的上層建筑和經濟基礎、生產力和生產關系之間的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
就過程而言,改革一般是政府主導下通過政府的設計而施行的自上而下的革新行為,在一些時候,它很可能是脫離公眾利益訴求的單方面的政府行為。變革一般卻是社會自發(fā)興起的社會革新,它有可能要通過政府的支持才能成功,也有可能不需要政府的支持而獲得成功;另一方面,政府也有可能不得不支持社會公眾的這種革新社會和制度的要求,但政府也往往是社會變革的保守勢力;變革的關鍵之處是社會公眾的革新要求,需要有一種自下而上的社會革新訴求。而革命是摧毀舊的社會基礎,建設一個全新的社會。
當前的中國正處于社會轉型過程中,中國社會轉型主要有以下四種主要趨勢:一是從計劃社會向市場社會轉變。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各種社會體制已經發(fā)生了重大變化,并且正在繼續(xù)發(fā)生變化。人們的思想觀念、社會政策走向、社會規(guī)范與制度都以市場化為軸心轉變。市場社會的特征日益顯著,主要表現(xiàn)為社會競爭機制逐步替代少數(shù)人決定機制、審批型政府逐步轉變?yōu)榉招驼?。二是從農村社會向城市社會轉變。也就是從農民社會轉向市民社會。人口的城市化率不斷提高,是這一趨勢的主要潮流。三是從工業(yè)社會向信息社會轉變。四是從貧困社會向富裕社會轉變。其中,第一種趨勢是社會體制轉型的主要向度,第二種趨勢是社會結構轉型的主要向度,第三、四種趨勢是社會發(fā)展轉型的主要向度。這四大趨勢不僅是中國社會轉型的向度,也是中國社會轉型的效果。因此,中國社會轉型的度量在某種意義上講也是社會轉型效果的評價。社會轉型的向度與效果能否統(tǒng)一,最終還要取決于中國社會改革的走向與效果。
一個基本的事實是,中國的社會,是需要全面轉型的社會,需要變革的社會,通過改革不但不能消除原有的矛盾,還會因為社會各領域的相對平衡因改革遭到破壞,造成社會革命的因素。需要革命的社會,用變革的方式也解決不了根本的矛盾,還會激化矛盾,必然走向社會革命。因為,當中國社會的各個領域需要大跨度的同步改革的時候,只注重某一領域的改革,必然加劇社會各領域的不平衡,激化矛盾,導致革命。社會的發(fā)展顯現(xiàn)為“木桶效應”,只拔高幾塊桶板只起短暫的緩和作用,加多的水還要從最低的那塊短板上流走。就如中國的改革,純粹的增量改革是抵消不掉存量中所存在的矛盾的。
鑒于中國目前社會轉型的趨勢以及中國政府主導下的改革所面臨的困境與難題,為了進一步推動中國改革向好的方向發(fā)展,中國需要的不是那種單純的政府主導下的以維護和擴大既得利益群體利益的“改革”,而是符合中國社會轉型趨勢并滿足民眾變革訴求和利益要求的自下而上的社會“變革”。因此,中國在促進社會發(fā)展的時候,必須認清社會的現(xiàn)狀,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fā),才能制定出改造社會的正確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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