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咸豐九年(1859年)三月,咸豐帝召見浙江按察使段光清,詳細問詢了浙江政事,繼而好奇地問:朕聽說浙江人皆呼你為“青天”,天下做官的那么多,何以獨呼你為“青天”,你到底做了什么事?段光清答:臣平日為官,并沒有做過異于常人之事,只是知曉為官本分,盡心做應做之事。民間有一聯(lián),“有工夫皆為赤子,無云翳便是青天”。我受命保境安民,能通達圣意,毫無抑塞,所以被百姓呼為“青天”。咸豐又問:百姓如此愛戴你,對你有所饋贈嗎?段光清答:有萬民衣、萬民傘,有德政匾、德政碑,還有在我所治地方建生祠。咸豐含笑點頭。此間數(shù)日,咸豐連續(xù)五次召見段光清,向他咨詢國事,并賜以“平易近民”金色御匾。
通達民情
段光清(1798—1878),字明俊,號鏡湖,安徽宿松人。他雖出生于富裕家庭,但體恤民間疾苦,少有大志,勤學好問。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段光清進士及第,用為知縣,分發(fā)浙江。
初入仕途,段光清已經(jīng)47歲,年紀似乎偏大,卻不減雄心壯志。赴任途中,段光清投宿南陵鄉(xiāng)村旅店,看到附近有一書館,便與其塾師敘談,說起往昔水災,官府照舊征糧,幾致激起民變,詢問官家有何法不致民變。塾師笑道,村野儒生,不敢輕言時務;不過,在下看來,官若通達民情,就不至于生變。段光清回到旅店,夜不能寐,仔細回味,禁不住感嘆:通達民情,最為扼要。
在省城候補一段時間,段光清正式出任建德知縣。按照慣例,凡新官到任,一切轎傘儀仗,無不新制。段光清一概從簡,沒有重新添置。還有,縣官新上任,省府上司通常要推薦一些人到縣官身邊做幕友(師爺)或書吏。新官為了討好或不忤上司,往往順水推舟,照單全收??墒牵斨蚨喂馇逋扑]幕友的時候,他卻婉言謝絕,知府頗不悅。
任建德知縣期間,段光清秉持通達民情的理念,順應民意,興利除弊。他不畏豪強,果斷查封煙館,禁止賭博;他賑濟有方,使眾多窮人度過災荒;他處理民間糾紛與案件,依事實,講情理,明斷曲直,公平裁決。在建德為官二年,段光清貼近百姓,抑惡揚善,扶貧濟困,贏得百姓欽敬。有一位鄉(xiāng)間長者感嘆:段太爺在我建德,民間情形,無不知曉。
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以后,段光清轉(zhuǎn)任慈溪、江山、鄞縣等地知縣。每到一個地方,他始終保持親民務實作風,勵精圖治,政績突出,“段青天”美譽在民間漸次傳揚。與此同時,他以精明能干聞名浙江官場。不管多么艱巨棘手之事,只要經(jīng)他承手,無不迎刃而解。
當時,太平天國轟轟烈烈,席卷半個中國。浙江也處在多事之秋,不少地方官民關(guān)系惡劣,勢如水火,動轍激起事變。很多時候,段光清被用為救火隊長,哪里“著火”了,就讓他去撲滅。
平息民變
咸豐二年(1852年)春天,寧波鄞縣發(fā)生了群體性事件,鄉(xiāng)民聚眾請愿,焚燒府縣署衙,縣官倉皇逃遁。鄉(xiāng)民鬧事,震驚省城。余百里文書飛馳江山,段光清調(diào)任鄞縣知縣。
臨危受命,段光清沉著應對。先拜見寧波知府,再與鄞縣高縣丞會面,仔細詢問具體情況,得知起事的主謀是監(jiān)生周祥千,領(lǐng)頭的是張潮青、俞能貴。
不日,段光清只帶一名書吏、一名差役,舉著“鄞縣正堂段”的紙牌子,前往東鄉(xiāng)實地走訪。老百姓見新知縣來了,并不驚慌。段光清問鄉(xiāng)民:“事情鬧到這地步,你們真打算在全縣造反?”鄉(xiāng)民說:“哪里敢造反?以前不過聽周祥千說,完糧有紅白兩封名目,這樣太不均平。所以,我們聯(lián)絡(luò)鄉(xiāng)親進城,要求平均糧價,但官府不予理睬。”
所謂“紅白兩封”,就是當?shù)卣骷Z實行“雙軌制”,士紳大戶納糧(可以錢代替)用紅封,2000多錢折銀1兩,而小民用白封,3000多錢才折銀1兩。雙重標準,的確顯失公平。
段光清認為鄉(xiāng)民的訴求合理,同時又責問:“縣衙都被你們燒了,還說沒造反?”鄉(xiāng)民有些惶恐:“那怎么辦?”段光清告訴他們,每戶人家寫保證書不參與鬧事,并答應照常納糧,將來抓捕周祥千,不追究你們。有的鄉(xiāng)民將信將疑,有的鄉(xiāng)民對“段青天”早有耳聞,相信他是不會欺騙老百姓的,于是同意依照他的要求行事。
穩(wěn)住了老百姓,段光清向省城下來的臬、運二憲(按察使、鹽運使)建議,不要對老百姓用兵。但是,前來平亂的將領(lǐng)希圖邀功,寧波知府急于一雪前恥,按察使性情剛愎,最終決定出兵鎮(zhèn)壓。官兵前往南鄉(xiāng)捉拿周祥千,周祥千逃走了;官兵又往東鄉(xiāng)石山衕捉拿張潮青、俞能貴,也撲了空,就燒毀2間民房,搶掠一些財物,抓了13人回城。老百姓非常憤怒,決意聯(lián)手抗爭到底。三月二十六日,數(shù)千名官兵在東鄉(xiāng)羊廟與鄉(xiāng)民交戰(zhàn),20余名文武官員、200多名士兵被打死,領(lǐng)軍張協(xié)臺戰(zhàn)死,薛參將被俘。
官兵慘敗,鄉(xiāng)民士氣大振,揚言要捉拿臬、運二憲。臬臺不知所措,只好讓段光清收拾局面。段光清不帶一兵一卒,花錢雇兩名轎夫,讓一名衙役舉著知縣招牌開路,前往東鄉(xiāng)石山衕。李芝英是張潮青、俞能貴的“軍師”,段光清任慈溪縣令時就與他熟識。這一次,兩人相會石山衕,開誠布公,相互溝通,相互諒解。雙方談判商定,官方釋放13人,鄉(xiāng)民交出薛參將。段光清答應平糧價、定鹽界,民眾心氣平順了,表示不再起事。不久,周祥千投案自首,張、俞兩人也落網(wǎng)。除這三人擔罪被處死外,其他人不予追究。
段光清不動一兵一卒就化解了矛盾,避免官逼民反的悲劇再次上演。
善斷民案
段光清任鄞縣知縣時,一次帶著兩個衙役微服出行,望見一家米店門前聚集多人,嘈雜喧鬧,就叫衙役過去看看。衙役隨即帶來兩個人,一個是鄉(xiāng)下人,一個是米店老板。鄉(xiāng)下人愁眉苦臉地訴說,他父親生病臥床,今日他起早進城請醫(yī),路過米店時不小心踩死一只毛雞兒,店老板索要900錢賠償,但他口袋僅有二三百錢,不夠償還,因此兩人便爭吵起來。
聽了鄉(xiāng)下人的陳述,段光清便問:“一只毛雞兒能值多少,為何索賠900錢?”鄉(xiāng)下人回答:“店老板說,這只毛雞兒是特種雞,只要幾個月,就能長到斤。按市價計算,1斤雞可賣100文,9斤的雞值賣900文。他要索賠900文錢,小人難以償還。”段光清不動聲色,問店老板:“此話當真?”“真的,”店老板回答,“這小雞的確是一特種雞。”段光清笑了笑,對鄉(xiāng)下人說:“這個索賠數(shù)額不過分。你走路不慎,踩死人家雞,沒什么好說的,照店老板的要求賠償就是。”鄉(xiāng)下人嘆息:“不是我不賠償,實在是沒那么多錢!”段光清說:“錢不夠,可以把衣服當了;還不夠,縣太爺我與你湊足。”
圍觀者頓時驚愕,真是耳聽為虛,原來“段青天”也是昏官,竟然如此斷案;他們雖不敢大聲詰問,但竊竊私語,罵縣官昏聵。既然縣官發(fā)話了,鄉(xiāng)下人只好含淚脫去上衣,把它當了300錢,連同已有300錢,一并付給店老板,還差300錢,段光清替他補足。
店老板拿了錢,眉開眼笑,謝了段光清,轉(zhuǎn)身就走。“且慢”,段光清叫住店老板,說案子還沒有斷完。鄉(xiāng)下人與圍觀者又圍了過來,把目光投向段光清,只見他慢條斯理對店老板說:
“你說毛雞兒飼養(yǎng)數(shù)月可至9斤,餓肚子是長不到9斤的。俗話說,斗米斤雞。雞生長1斤,需食1斗米。現(xiàn)在毛雞兒已死,不再吃食了,不是替你省下9斗米嗎?今天人家賠了你9斤雞的雞錢,你也得把省下的9斗米還給人家,才算公平合理吧。”圍觀者跟著附和,蹺起拇指為段光清點贊。店老板一時語塞,只好遵從判決,取來9斗米,賠給鄉(xiāng)下人。
這個小小案例,只是段光清斷案的縮影。在《鏡湖自撰年譜》里,記述了許多段光清的斷案故事。他辦理案子,首先從查明真相入手,依據(jù)事實作出判決;在審理過程中,展現(xiàn)出能言善辯的才能與恩威并重的手段,也體現(xiàn)出同情弱者、抑強懲惡的情懷。老百姓稱呼段光清為“青天”,在很大程度上歸因于他親民清正、斷案如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