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備占領(lǐng)益州后,首要的是穩(wěn)定社會秩序、鞏固政權(quán)。按照當時的慣例,城破之后,所有的金銀財物都可作為戰(zhàn)利品賞給眾將士。劉備自然也不敢破這個例,但還是作了變通:金銀財寶分給眾將士,谷帛等生活必需品則各還其主,以保證人民的生活。
劉備的部下還曾建議將名田豪宅賞賜給諸將,也遭到趙云的反對。他說:“益州人民,初罹兵革,田宅皆可歸還,令安居復業(yè),然后可役調(diào),得其歡心。不宜多之,以私所愛也!”劉備欣然采納了趙云的建議。
劉備還采取了一項重要措施,那就是實行“蜀人治蜀”的方針,留用和網(wǎng)羅了一大批當?shù)厝瞬牛切┰?jīng)激烈反對自己的人。正是在這些人的輔佐之下,益州的社會秩序得以逐漸穩(wěn)定。
劉備對益州人才的使用,大致可分為以下幾類情形:
一類是積極幫助劉備入川的原劉璋部下,這類人是劉備主要依靠的力量,最具代表性的是法正。
劉璋聽取張松建議,派法正去聯(lián)絡劉備;法正卻暗中向劉備獻策,乘劉璋之懦弱,以張松為內(nèi)應,奪取益州,然后資益州之殷富、憑天府之險阻以此成業(yè)。
劉備攻占益州之后,幾乎所有重要的軍事活動都以法正為謀主,諸葛亮僅僅是“常鎮(zhèn)守成都,足食足兵”而已。例如,劉備攻取漢中,斬夏侯淵,大破曹軍,主要輔佐者就是法正。
法正去世后,劉備為奪回荊州,發(fā)兵攻打東吳,結(jié)果大敗而歸。諸葛亮感慨:“法孝直若在,則能制主上,令不東行;就復東行,必不傾危矣!”
另一類是在益州素有聲望的人士,這類人是劉備建政后主要網(wǎng)羅的對象。
董和任益州太守時,以“清儉公直”著稱,“為民夷所愛信”。劉備定鼎西川后,任命董和為掌軍中郎將。董和任職20余年,無論是“外牧殊域”還是“內(nèi)干機衡”,都兢兢業(yè)業(yè),“死之日家無儋石之財”。
再一類是曾經(jīng)拒絕同劉備合作甚至是反對劉備的人,如劉巴、黃權(quán)。
曹操奪取荊州后,劉巴投靠曹操,奉命招撫長沙、零陵、桂陽。劉備奪得三郡后,諸葛亮曾寫書召他,卻被他拒絕。劉巴到益州投靠劉璋,劉璋請劉備入川抵御張魯時,劉巴曾予以勸阻。
但是,劉備對劉巴非常敬仰,攻打成都時甚至專門下令:有殺害劉巴的,誅及三族。得到劉巴后,劉備委以重任。法正死后,劉巴還代替他擔任尚書令。史書記載,劉巴為官“躬履清儉,不治產(chǎn)業(yè)”,聲名遠揚。
黃權(quán)原為劉璋主簿,劉璋迎劉備入川,黃權(quán)也進行勸阻,卻被外放至廣漢做縣長。劉備襲取益州,郡縣望風歸順,黃權(quán)卻閉城堅守,直到得知劉璋投降后才歸順劉備。劉備對黃權(quán)非常器重,發(fā)兵攻打東吳時,任命其為鎮(zhèn)北將軍,統(tǒng)帥長江以北的軍隊防衛(wèi)魏國。夷陵一戰(zhàn),劉備兵敗,黃權(quán)不得已投降魏國,但劉備認為“孤負黃權(quán),權(quán)不負孤也”,依然善待他的家人。
此外,對于一些有才干卻并未得到劉璋任用的人,劉備也能量才而用。正如《資治通鑒》所言:“董和、黃權(quán)、李嚴等,本璋之所授用也;吳懿、費觀等,璋之姻親也;彭羕,璋之所摒棄也;劉巴,宿昔之所忌恨也;備皆處之顯任,盡其器能……是以大和。”用今天的話說,劉備通過對各種人才的使用,團結(jié)各方面力量,結(jié)成了牢固的統(tǒng)一戰(zhàn)線,進而在益州建立鞏固的政權(quán),最終確立了鼎足三分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