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此輪國企改革不觸動這些痛點,那將是新一輪的瞎折騰。我們不能被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混合所有制這些浮云“遮望眼”,而應該時刻銘記國企改革究竟是為了解決什么問題。
國企為什么要改革看似是一個非常原始的問題,但對保證國企改革不迷航至關重要。國企存在的根本性問題在于:第一,產權不清晰導致較高的代理成本(agencycost)。以央企為例,理論上“全民”才是央企的真正股東,但在實踐中全民不得不委托給中央政府,中央政府委托給國資委,國資委委托給某些官員去行使股東權利。這樣一個過長的“代理鏈條”大大提高了代理成本,央企的股東代理人不可能像一個民企股東那樣“關心股東的利益”。
第二,政府作為大股東,必然行使對應的股東權利,包括國企高管的任免權利。但在“黨管干部”思維的引導下,混淆了企業(yè)家(或職業(yè)經理人)與官員的邊界,加劇了政企不分現象。突出表現為國企高管的“官員化”,他們不僅保留了與官員體系相一致的行政級別,而且國企高管與政府官員之間保持了密切的雙向流動。以金融央企為例,幾乎所有的央企董事長/總經理都來自金融監(jiān)管部門。
在這樣一個體制下,央企始終難以真正市場化:國企的高管更象官員而非企業(yè)家;國資委婆婆似的微觀管理,不斷侵蝕央企的自主決策權;國資委考核、組織部任免,導致國企高管的考核與激勵成為相互脫節(jié)的“兩條線”;一些“有背景”的國企高管又能輕松實現“內部人控制”,不少央企淪為腐敗的溫床,尤其以中石油窩案最為典型。
國企的問題不僅于此。壟斷是市場經濟的天敵,但中國的《反壟斷法》目前并不適用于行政性壟斷,這致使央企可以輕松享受壟斷利潤。顯然,這是最大的不公平。如果允許騰訊等公司獲得電信牌照,中移動等三大電信公司股價將一瀉千里。此外,由于國企與政府的“天然的聯系”,國企在土地、稅收/補貼、信貸、審批諸多方面都享有優(yōu)勢。18屆3中全會提出“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但實踐證明,正如胡祖六所言:“只要有國企就不可能公平競爭”。
由此可見,國企改革,不僅僅是為了讓國企更有效率,更是為了建立所有企業(yè)公平競爭的體制,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fā)揮決定性作用。
九十年代的國企改革成效顯著
九十年代可謂國企改革激情燃燒的歲月。朱镕基出任副總理后,毅然決然打破國企的“鐵飯碗、鐵工資、鐵交易”,拉開了國企改革大幕。
1993年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國企改革的頂層設計:建立現代企業(yè)制度。具體而言有如下標準:產權關系明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政企分開、合理激勵。在推進現代企業(yè)制度的過程中,股份制被作為一種重要的實現形式得到推廣,大量國企改制上市。
1999年的十五屆四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國有企業(yè)改革和發(fā)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是迄今為止關于國企改革最重要的文件,標志著國企改革的最高潮?!稕Q定》提出:1從戰(zhàn)略上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堅持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國有經濟需要控制的行業(yè)和領域主要包括: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yè)、自然壟斷的行業(yè),提供重要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行業(yè),以及支柱產業(yè)和高新技術產業(yè)中的重要骨干企業(yè)。這一改革思路被理解為“國企退出競爭性領域”,即“國退民進”;2抓大放小,采取改組、聯合、兼并、租賃、承包經營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種形式,放開搞活國有小企業(yè);3發(fā)展混合所有制經濟;4繼續(xù)推進政企分開。各級黨政機關都要同所辦的經濟實體和直接管理的企業(yè)在人財物等方面徹底脫鉤;5建立與現代企業(yè)制度相適應的收入分配制度;6對企業(yè)及企業(yè)領導人不再確定行政級別。
1998-2000年的國企三年改革攻堅,數千萬的國企職工下崗、分流、買斷,大批國企破產、改制、重組。這一輪改革延續(xù)到21世紀初,大部分央企實現了改制上市。
大刀闊斧的國企改革,取得了顯著成效。改革前,國企虧損累累,且拖累銀行體系,形成大量壞帳,銀行體系壞帳率一度超過20%,銀行業(yè)陷入“技術性破產”。全國國有工業(yè)企業(yè)的虧損面從九十年代初期的20%多一路上升至1997年的38.22%。不少國企陷入半停產狀態(tài),“脫困”成為關鍵詞。改革后,從1998年開始,國企盈利能力顯著改善。
21世紀第一個十年:國企改革的倒退
無壓力則無改革。中國的改革大多是逼出來的。90年代國企改革之所以取得進展,是因為大面積虧損已經讓國企面臨生死考驗。
21世紀第一個十年,在國企改制紅利、上市募集大量資金、中國經濟進入最快速增長階段、房地產大牛市、股市大牛市等多重因素帶動下,國企從虧損累累變成了盈利大戶。不僅國企的利潤指標顯著改善,而且國企與民企的效率差異也顯著收窄。
遺憾的是,在國企豐厚利潤影響下,國企改革逐漸被國企做大做強所取代。盡管改革的口號始終響亮,但已經變得有名無實,甚至出現逆轉:政企分開沒有進展,至今國企高管依然保留行政級別;一度推開的管理層收購(MBO)因郎咸平指責國有資產流失而戛然而止;央企不斷擴張,國進民退,2013年有44家央企入選世界500強;2010年“兩桶油”的利潤輕松超過民企500強利潤總和;2011年民生銀行行長直言“銀行利潤太高了,有時候自己都不好意思公布”;央企屢屢成為地王引發(fā)眾怒,國資委于2010年責令78家央企退出房地產(但央企并不理睬國資委)……
由于國企改革的停頓,以及國企利潤的增長,這導致國企固有的內部人控制問題卷土重來,腐敗重生。結果是國企與民企的效率差異在2007年之后又迅速擴大,甚至超過了改革之前的差距。
目前的國企改革實則方向混亂
18屆3中全會再度將國企改革提上日程。按照18屆3中全會《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要求,此輪國企改革有兩大主線: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混合所有制。
國有資本運營公司
“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概念的提出,是發(fā)源于新加坡淡馬錫模式。長期以來,淡馬錫模式被中國視為楷模,前往考察者絡繹不絕。之所以提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是對國資委模式的反思。國資委成立于2003年,是為了解決當時國有資產管理“五龍治水”的混亂局面。國資委成立后,集中行使國有股東權利,提高了國企治理的效率。但是國資委逐漸形成了“管人、管事、管資產”的思路,“婆婆式”的管理風格反而加劇了政企不分。更糟糕的是,國資委是個有名無實的股東,因為國企高管都屬于“中管干部”,由中組部任免。相比之下,新加坡淡馬錫的職能類似于中國的國資委,但淡馬錫對下屬國企的管理高度市場化,國企高管的選聘、薪酬、獎懲都能市場化。
來源:藍鯨財經記者工作平臺作者:劉勝軍1412次點擊:我要評論
如果此輪國企改革不觸動這些痛點,那將是新一輪的瞎折騰。我們不能被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混合所有制這些浮云“遮望眼”,而應該時刻銘記國企改革究竟是為了解決什么問題。
國企為什么要改革看似是一個非常原始的問題,但對保證國企改革不迷航至關重要。國企存在的根本性問題在于:第一,產權不清晰導致較高的代理成本(agencycost)。以央企為例,理論上“全民”才是央企的真正股東,但在實踐中全民不得不委托給中央政府,中央政府委托給國資委,國資委委托給某些官員去行使股東權利。這樣一個過長的“代理鏈條”大大提高了代理成本,央企的股東代理人不可能像一個民企股東那樣“關心股東的利益”。
第二,政府作為大股東,必然行使對應的股東權利,包括國企高管的任免權利。但在“黨管干部”思維的引導下,混淆了企業(yè)家(或職業(yè)經理人)與官員的邊界,加劇了政企不分現象。突出表現為國企高管的“官員化”,他們不僅保留了與官員體系相一致的行政級別,而且國企高管與政府官員之間保持了密切的雙向流動。以金融央企為例,幾乎所有的央企董事長/總經理都來自金融監(jiān)管部門。
在這樣一個體制下,央企始終難以真正市場化:國企的高管更象官員而非企業(yè)家;國資委婆婆似的微觀管理,不斷侵蝕央企的自主決策權;國資委考核、組織部任免,導致國企高管的考核與激勵成為相互脫節(jié)的“兩條線”;一些“有背景”的國企高管又能輕松實現“內部人控制”,不少央企淪為腐敗的溫床,尤其以中石油窩案最為典型。
國企的問題不僅于此。壟斷是市場經濟的天敵,但中國的《反壟斷法》目前并不適用于行政性壟斷,這致使央企可以輕松享受壟斷利潤。顯然,這是最大的不公平。如果允許騰訊等公司獲得電信牌照,中移動等三大電信公司股價將一瀉千里。此外,由于國企與政府的“天然的聯系”,國企在土地、稅收/補貼、信貸、審批諸多方面都享有優(yōu)勢。18屆3中全會提出“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但實踐證明,正如胡祖六所言:“只要有國企就不可能公平競爭”。
由此可見,國企改革,不僅僅是為了讓國企更有效率,更是為了建立所有企業(yè)公平競爭的體制,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fā)揮決定性作用。
九十年代的國企改革成效顯著
九十年代可謂國企改革激情燃燒的歲月。朱镕基出任副總理后,毅然決然打破國企的“鐵飯碗、鐵工資、鐵交易”,拉開了國企改革大幕。
1993年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國企改革的頂層設計:建立現代企業(yè)制度。具體而言有如下標準:產權關系明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政企分開、合理激勵。在推進現代企業(yè)制度的過程中,股份制被作為一種重要的實現形式得到推廣,大量國企改制上市。
1999年的十五屆四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國有企業(yè)改革和發(fā)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是迄今為止關于國企改革最重要的文件,標志著國企改革的最高潮?!稕Q定》提出:1從戰(zhàn)略上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堅持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國有經濟需要控制的行業(yè)和領域主要包括: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yè)、自然壟斷的行業(yè),提供重要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行業(yè),以及支柱產業(yè)和高新技術產業(yè)中的重要骨干企業(yè)。這一改革思路被理解為“國企退出競爭性領域”,即“國退民進”;2抓大放小,采取改組、聯合、兼并、租賃、承包經營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種形式,放開搞活國有小企業(yè);3發(fā)展混合所有制經濟;4繼續(xù)推進政企分開。各級黨政機關都要同所辦的經濟實體和直接管理的企業(yè)在人財物等方面徹底脫鉤;5建立與現代企業(yè)制度相適應的收入分配制度;6對企業(yè)及企業(yè)領導人不再確定行政級別。
1998-2000年的國企三年改革攻堅,數千萬的國企職工下崗、分流、買斷,大批國企破產、改制、重組。這一輪改革延續(xù)到21世紀初,大部分央企實現了改制上市。
大刀闊斧的國企改革,取得了顯著成效。改革前,國企虧損累累,且拖累銀行體系,形成大量壞帳,銀行體系壞帳率一度超過20%,銀行業(yè)陷入“技術性破產”。全國國有工業(yè)企業(yè)的虧損面從九十年代初期的20%多一路上升至1997年的38.22%。不少國企陷入半停產狀態(tài),“脫困”成為關鍵詞。改革后,從1998年開始,國企盈利能力顯著改善。
21世紀第一個十年:國企改革的倒退
無壓力則無改革。中國的改革大多是逼出來的。90年代國企改革之所以取得進展,是因為大面積虧損已經讓國企面臨生死考驗。
21世紀第一個十年,在國企改制紅利、上市募集大量資金、中國經濟進入最快速增長階段、房地產大牛市、股市大牛市等多重因素帶動下,國企從虧損累累變成了盈利大戶。不僅國企的利潤指標顯著改善,而且國企與民企的效率差異也顯著收窄。
遺憾的是,在國企豐厚利潤影響下,國企改革逐漸被國企做大做強所取代。盡管改革的口號始終響亮,但已經變得有名無實,甚至出現逆轉:政企分開沒有進展,至今國企高管依然保留行政級別;一度推開的管理層收購(MBO)因郎咸平指責國有資產流失而戛然而止;央企不斷擴張,國進民退,2013年有44家央企入選世界500強;2010年“兩桶油”的利潤輕松超過民企500強利潤總和;2011年民生銀行行長直言“銀行利潤太高了,有時候自己都不好意思公布”;央企屢屢成為地王引發(fā)眾怒,國資委于2010年責令78家央企退出房地產(但央企并不理睬國資委)……
由于國企改革的停頓,以及國企利潤的增長,這導致國企固有的內部人控制問題卷土重來,腐敗重生。結果是國企與民企的效率差異在2007年之后又迅速擴大,甚至超過了改革之前的差距。
目前的國企改革實則方向混亂
18屆3中全會再度將國企改革提上日程。按照18屆3中全會《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要求,此輪國企改革有兩大主線: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混合所有制。
國有資本運營公司
“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概念的提出,是發(fā)源于新加坡淡馬錫模式。長期以來,淡馬錫模式被中國視為楷模,前往考察者絡繹不絕。之所以提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是對國資委模式的反思。國資委成立于2003年,是為了解決當時國有資產管理“五龍治水”的混亂局面。國資委成立后,集中行使國有股東權利,提高了國企治理的效率。但是國資委逐漸形成了“管人、管事、管資產”的思路,“婆婆式”的管理風格反而加劇了政企不分。更糟糕的是,國資委是個有名無實的股東,因為國企高管都屬于“中管干部”,由中組部任免。相比之下,新加坡淡馬錫的職能類似于中國的國資委,但淡馬錫對下屬國企的管理高度市場化,國企高管的選聘、薪酬、獎懲都能市場化。
如果此輪國企改革不觸動這些痛點,那將是新一輪的瞎折騰。我們不能被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混合所有制這些浮云“遮望眼”,而應該時刻銘記國企改革究竟是為了解決什么問題。
一個表面邏輯在于:淡馬錫的組織形式是企業(yè)而非政府機構,其行為和思維方式顯然比國資委更加市場化。這一點在中國也得到了驗證。在國資委體系之外,中國將金融機構的股份交由“中央匯金公司”管理,中央匯金可謂中國的“金融淡馬錫”。從實踐結果來看,金融國企的市場化程度更高,社會對匯金的評價要好于國資委。
問題在于,淡馬錫直接向新加坡財政部負責。如果仿照淡馬錫模式,國資委就沒有必要繼續(xù)存在。但國資委顯然不愿自廢武功,更希望在國資委的下面組建若干個“中國淡馬錫”。財政部與國資委在這一問題上的分歧,估計是國企改革方案一拖再拖的原因所在。
但筆者認為,組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只是學到了淡馬錫的表面功夫。如果做不到以下幾點,結果必定是“換湯不換藥”:將國資委和中組部手中的考核與任免權力還給國企董事會;實現國企高管的市場化,徹底取消行政級別,由董事會向全社會“真正公開”選聘,并給予市場化的薪酬待遇。
“混合所有制”
混合所有制并非新概念,早在1999年十五屆四中全會就已提出。那么為何再度提出這個概念?筆者以為,中央的意圖是借助混合所有制,進一步降低國有股比重,以股權結構變化帶動經營機制改變。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信息部主任徐洪才一語中的:“國有企業(yè)不創(chuàng)新,只剩下華為、中興、阿里巴巴搞創(chuàng)新;國有銀行不創(chuàng)新,依靠民營銀行搞創(chuàng)新,這不行。國企占用了這么多資源,有愧于自己的歷史責任。混合所有制改革無非就是搭便車,讓不用心的國有資本搭用心的民營資本的便車。”
問題在于,混合所有制產生上述效果,必須突破臨界點,即國有股變成小股東。除非國有股份降低到50%以下,否則國有股繼續(xù)一股獨大,國企機制濤聲依舊。筆者在2014年10月應邀出席了“連線浙江——國企民企共謀混合所有制經濟發(fā)展對話會”,在會議上民企代表華立集團董事局主席汪力成、巨星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長仇建平都直言:如果民企不能控股,搞混合所有制沒有意義。仇建平還以自己收購杭叉集團的案例來說明:當時談判的時候,最重要的一個條款是巨星必須收購至少51%的股份。
2014年7月15日,筆者在李克強總理經濟形勢座談會發(fā)言時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非常有必要,但現在,很多民營企業(yè)對混合所有制還存有顧慮。”“什么顧慮?”李克強馬上問。我回答,“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政府拿出什么東西來混合?二是民營資本能占多大比例?三是混合‘聯姻’后會不會受到干預?”
按照上述標準來衡量中石化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只能說是徹底迷航。在此案例中,中石化將銷售子公司30%的股份出售給數十家外部投資者。結果如何?中石化銷售子公司成功融資千億元,但國有股依然一股獨大(70%),顯然難以達到實質性改變經營機制的目的。剛剛宣布的中信股份“混合所有制”案例中,泰國正大集團與日本伊藤忠組建的合資公司,宣布以803億港元獲得中信股份20.61%的股份。盡管交易金額巨大,但交易后中信集團依然持有59.9%的股份。在這樣的股權結構下,要擺脫行政力量的羈絆是非常困難的。
因此,當前盡管國企改革鑼鼓喧天,但其實一片混沌。如今對國企改革的認知,在很多方面尚且不如1999年的十五屆四中全會,政企分開、退出競爭性領域等實質性問題已被束之高閣。以央企高管薪酬問題為例,當前的央企高管薪酬的確存在諸多不合理之初,但解決這一問題應該加快實現央企高管的市場化,而非靠限薪令“一限了之”。最先推出國企改革方案的上海,也宣布競爭性領域國企的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由上海市委管理。既不提國企退出競爭性領域,又不提政企分開。
國有資本運營公司也好,混合所有制也罷,都只是達致目標的方法和工具。如果目標本身不清晰,工具亦無所適從。
只有找準國企改革的痛點,國企改革才能取得實質性進展。就目前而言,國企改革的痛點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1央企在電信、石油、電力等行業(yè)的行政性壟斷;2央企在房地產等競爭性領域遍地開花,與民爭利;3國企高管的“官員化”,是政企不分的根源。只要不解決這一問題,國企高管薪酬問題亦無解;4董事會的虛置。盡管不少國企都組建了董事會,但董事會幾乎沒有任何實質性權力,獨立董事大多是退休官員或其他國企的領導,國資委和組織部都直接越過董事會干預國企。
如果此輪國企改革不觸動這些痛點,那將是新一輪的瞎折騰。我們不能被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混合所有制這些浮云“遮望眼”,而應該時刻銘記國企改革究竟是為了解決什么問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