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的切入點上順應人民呼聲,著力解決影響社會公平的突出問題。個稅改革從解決人民群眾最期盼的問題入手,實現(xiàn)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應。一是首次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4項主要勞動性所得納入綜合所得征稅范圍,實行統(tǒng)一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并按年計稅,促進了相同收入勞動者的橫向公平。二是大幅度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由原來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三是增加子女教育、贍養(yǎng)老人、住房貸款、住房租金、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等6個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專項附加扣除,一些項目允許夫妻或兄弟姐妹進行共同扣除,滿足了不同人群的個性化扣除需求。
在改革的價值導向上注重公平兼顧效率,使個人所得稅的調節(jié)作用更為有效。此次個稅改革中,一方面注重統(tǒng)籌橫向公平與縱向公平,堅持讓中低收入勞動者獲益更多的導向,大幅拉大了綜合所得20%以下各檔次稅率級距和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稅率級距,進一步降低中低收入勞動者的稅負。同時保持對高收入者的調節(jié)力度,維持45%的最高邊際稅率不變,符合我國“調高、擴中、提低”的收入分配基本方針。另一方面,兼顧增長效率的需要,統(tǒng)籌勞動所得與資本所得、境內所得與境外所得的稅負平衡,保持我國稅制的國際競爭力。參考多數(shù)國家對資本所得采用比例稅率的慣例,保持對股息紅利、財產(chǎn)轉讓等資本所得20%的比例稅率不變,使我國對資本所得的征稅水平與世界各主要國家基本相當,釋放穩(wěn)定投資預期的積極信號。
在改革的全過程尊重民意,切實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制度正義。此次個稅改革真正體現(xiàn)改革依靠人民。一是廣泛公開征求意見讓人民群眾真切感受到改革誠意。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向社會歷時一個月公開征求意見,收集意見建議13萬多條,成為迄今為止我國立法史上公開征集意見最多的一部法律草案。根據(jù)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授權,國務院為制定首次實施的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委托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面向專家學者、不同人群、社會組織和相關部門首次采取無方案方式征求意見,而后再根據(jù)民意集中程度提出具體改革方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收集社會公眾意見建議1.6萬余條,讓人民群眾在參與改革的過程中增強對改革的認同感。二是及時有效回應關切體現(xiàn)對人民群眾意愿的切實尊重。法案征求意見期間,人民群眾對于增加贍養(yǎng)老人專項扣除的呼聲很高,雖然實踐中贍養(yǎng)關系很難確認,但操作困難讓位于群眾意愿,最終將贍養(yǎng)老人納入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在國務院公開征求《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意見后,大病醫(yī)療扣除限額由6萬元提高至8萬元,扣除范圍也從納稅人本人擴大到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住房租金扣除,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的扣除標準從1200元提高至1500元,等等。每一項內容調整的背后,彰顯的都是對民意的尊重和為民減稅降負的誠意。三是便捷高效實施方式讓人民群眾應享盡享稅改紅利。對首次實施的6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稅務部門以誠信推定為原則,實行“申報就能扣除、預繳就能享受、未扣可以退稅”。為便利納稅人填報信息,開發(fā)應用自然人稅收征管系統(tǒng)(ITS系統(tǒng)),最大限度地“讓信息多跑網(wǎng)路,讓納稅人少跑馬路”,讓人民群眾便捷地享受改革紅利。
在改革的實效中體現(xiàn)全民共享,增強人民群眾的改革獲得感。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5月底,個稅改革實施8個月已累計新增減稅3841.09億元。一是調節(jié)收入分配作用明顯。在所有工薪所得納稅人稅負普遍降低的情況下,月均收入2萬元以下的納稅人新增減稅幅度超過65%,而月均收入10萬元以上的納稅人新增減稅幅度為5%,中低收入群體成為個稅改革的最大受益者。二是精準調節(jié)作用開始發(fā)揮。從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人群分布情況看,30—45歲的中青年人群是主體,政策覆蓋面達76.9%,人均享受2項專項附加扣除,主要集中在贍養(yǎng)老人、子女教育和住房,對于生活負擔較重、支出較多的中年群體可謂“雪中送炭”。三是政策外溢效應積極有效。商務部流通產(chǎn)品促進中心研究數(shù)據(jù)顯示,我國城鎮(zhèn)居民長期邊際消費傾向介于0.71到0.75之間,相對而言中低收入人群邊際消費傾向更高,帶動消費作用更為明顯。自去年11月以來,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擺脫了增速下滑趨勢,與個稅改革的實施時間高度契合,改革產(chǎn)生了積極的外溢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