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深入挖掘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蘊含的思想觀念、人文精神、道德規(guī)范,結合時代要求繼承創(chuàng)新,讓中華文化展現出永久魅力和時代風采。研究我國古代法治傳統(tǒng)和成敗得失,挖掘和傳承中華法律文化精華,汲取營養(yǎng),擇善而用,是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應有之義。
中國傳統(tǒng)法政文化是中華文化的優(yōu)秀代表與重要組成部分,它涵蓋了古代政法思想、制度體系、行為方式,維系著從先秦到明清的政治秩序與法律秩序,并潛移默化地作用于我國當代的政治文明與法治建設。
我國傳統(tǒng)的政治文化與法律文化都以制度為載體,通過制度的合理配置來實現對于國家權力體系與社會公共生活的規(guī)范。傳統(tǒng)的政治思想與法律思想聯系緊密,禮治與法治在彼此整合中構成了古代的規(guī)則體系,并具體化為政治制度與法律制度。制度的流變與儒法思想的互動構成了傳統(tǒng)法政文化中法治與德治并舉、情理法交融等基本內核??v觀我國古代歷史,禮治、德治、法治等治國理念融合在國家制度、政令政策等方面,為古代國家治理提供了政治、法律、文化等方面的支持資源,儒法思想的互動貫穿傳統(tǒng)法政文化發(fā)展歷程始終,是其形成發(fā)展的核心線索。
儒法爭勝、法家入仕。春秋戰(zhàn)國時期,經濟、政治與文化處于劇烈的轉型期,社會矛盾尖銳,各種思潮涌動。諸子百家之中尤其以儒家與法家影響最大。儒家的政治思想以維護傳統(tǒng)禮治為核心,崇尚禮義,以禮區(qū)分君臣、父子、貴賤和親疏。在治國的方略上,孔子主張“為政以德”,并在德的基礎上提出禮,以“仁”為道德準則,以“禮”為道德規(guī)范。荀子主張禮治,也主張行法,禮法并提,以修補“禮崩樂壞”的文化秩序,進而重構政治與社會秩序。而法家思想則適應了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變法圖強的社會趨勢,商鞅強調變法圖強的必要性,以法律的強制力作為推行政令、維護統(tǒng)治的不二法門。韓非的思想集法家之大成,將儒、法之學置于絕對對立位置,把一些國家衰敗的原因歸諸于儒學的影響。有秦一代推崇法家思想,專任刑名、統(tǒng)治殘暴,法家思想的聲譽受到較大負面影響。
陽儒陰法、德主刑輔。漢武帝時期,儒家思想成為我國法政思想主流。但是法家思想并未就此消亡,而是被擇精要融入到儒家思想中。董仲舒提倡德刑兼?zhèn)?、德主刑輔的法政思想,行教化與施仁政構成其德治的兩種手段,但德治不排斥刑罰,只是認為不可專任刑罰。所謂“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德與法作為治理手段,從制度層面雜糅了儒家與法家法政理念。魏晉時期,儒法合流的趨向進一步加強。三國時期大儒仲長統(tǒng)提出“尊道重德”的治國思想,治國有七事:德、仁、義、禮、文、法、武,將道治與德治視為治國的上策。魏晉南北朝講求以儒生治國,律法中充滿儒家思想理念。魏律的一大建設,是以“八議”之禮入律;晉律“峻禮教之防,準五服以治罪”,開后代依服制定罪之先河;北魏在繼承前朝制度的基礎上創(chuàng)制了留養(yǎng)官當的條例,這些又為齊律所吸收,且加入了“十惡”之條。這一時期在儒法合流中處于起承轉合的階段,為唐代以后禮法合一的大發(fā)展奠定了基礎。
禮法一體、德本刑用。儒家的崇德隆禮思想隨著漢晉的積淀與傳播,至隋唐時期已經深深滲透至法政文化的骨髓。唐代標志著成熟的中華法系的形成,而法系的根基深深扎根于儒家的禮制文化之中。唐代的《貞觀律》和《唐律疏義》倡導“德本刑用”的指導思想,主張“德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唐律糅合兩漢以來儒家的禮制文化,實現了禮制規(guī)范與刑罰制度的嚴密契合,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漢代以來疑難案件“春秋決獄”的慣例。對于禮刑的關系,白居易超越傳統(tǒng)儒家的“禮為里,刑為表”的觀點,主張“循環(huán)表里,迭相為用”,認為在社會動亂時,應以刑為先、以刑為里,反映了唐代儒家法政思想的成熟。宋代法律以嚴密統(tǒng)一的《宋刑統(tǒng)》為主體,輔之數量龐雜的編敕與編例,形成對社會的強力法制約束。至宋代后期,程朱理學成為官學,并與宋代刑律相結合,織構起嚴密而有效的規(guī)則規(guī)范網絡。明代與清代基本沿用了唐宋以來的刑律體系。明制初期注重以刑止刑、刑罰嚴苛,如明太祖以刑殺懾貪腐,但法政文化主流依然呈現出儒法合流的特征?!洞竺髀伞肪硎讓?ldquo;八禮圖”與“二刑圖”并列,規(guī)定了“存留養(yǎng)親”“同居親屬有罪得隱”等多項體現禮治的條文。清朝入關之后,隨著清朝統(tǒng)治階層的漢化及統(tǒng)治漢民的需求,治理者確立“參漢酌金”的法政思想,這使得宋明以降的“禮法一體、德本刑用”的治國思想得以一直延續(xù),并使得禮刑合流達至最后的巔峰階段。
禮制解體、西法東漸。隨著清末西方殖民者的入侵,西方法政文化大肆侵蝕中國社會,傳統(tǒng)的禮法觀也受到沖擊,洋務運動等救亡圖存的改革加速了這一進程。清末預備立憲運動頒行《欽定憲法大綱》標志著傳統(tǒng)的中華法系的解體和中國法治現代化進程的開啟。沈家本、譚嗣同、梁啟超等清末思想家從變法修律、批判綱常禮教、提倡法治理念等角度對傳統(tǒng)法政進行了批駁,經由頑固派與維新派、?;逝膳c革命派的數次論戰(zhàn),有力推動了封建禮法文化秩序的瓦解。最終隨著清代統(tǒng)治的結束,傳統(tǒng)法政文化更為廣泛地與各類新思潮碰撞、融合,并以多種形式留存于中國法政文化之中,對當前中國的法治建設產生影響。
“周雖舊邦,其命惟新”。在理解了中國傳統(tǒng)法政文化的演變規(guī)律與文化內核后,如何考量這一文化的當代留存及其在治國理政中的作用,兼顧合法性與合理性,進一步落實“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的要求,是當代法學研究和法治實踐不能忽視的重大理論命題。只有不斷開發(fā)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法治話語體系,才能進一步引領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實踐。■